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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13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省属事业单位探索分类开展公开招聘工作,部分省属事业单位分别制定2013年度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集中公布招聘信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如下:
一、招聘单位与岗位
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信息见《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13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特岗目录》)。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浙江省部分直属或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为查索方便,分4类(A本科高校;B高职院校;C医院;D其他科研单位),共38家。具体见《特岗目录》中的“招聘单位目录”。
应聘者可根据“招聘单位目录”有关内容,获取相关单位简要情况、用于公布公开招聘有关信息的网址及报名、联系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在《特岗目录》中按单位类别分列,主要是需要聘用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的短缺专业、特殊技能人才的专业技术岗位,共1618个教师、医疗、科研岗位,计划招聘2879名工作人员。
部分单位在本年度内曾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尚有缺额的岗位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九条的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的户籍不限。招聘单位确有需要的,可按有关招聘符合条件的国(境)外人员。
除招聘单位对某些岗位用人时间另有要求外,按有关可在6个月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均可以应聘其符合条件的岗位。部分单位根据其用人实际和人才培养方式需要,安排少量岗位专门招聘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