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参加体检人员2013年9月19日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体检结果公布2日内申请复检。申请复检仅限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不在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公告于2013年9月16日在营山人事人才网发布。
相关推荐:
2013年四川省教师招聘考试网络课程
2013年教师招聘考试相关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