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7年购买了湘绣城的房子,到今年才办下来一部分。这也算了,我们忍。
二、我们下面就相当于安置房,楼道内部根本就没有人员保持卫生,还收我们的物业费。这也算了,我们忍。
三、我购买了湘绣城A02-402的房子,房子的实际面积误差超过了5%,按照双方合同,应该双倍赔偿,结果开发商的售楼部人员和我们私签协议,只单倍补偿差价。这也算了,我们忍。
四、我的房产证今年终于下来了,和银行的费用也已结清。先要到开发商财务室去办理结算退还房屋误差费用,再到物业部开一个工明,才能去房产局拿到房产证。结果,发现自己的之前的一张“相关费用收据”原件遗失(之前由于退过一次税,有可能财务当时把收据收上去了,就没给我们了;但是我家人留了个心眼,家里存了张复印件;很多人的这个相关费用收据都不见了,到他们办公室做了登记,我借机去统计了下有几十人,我分析了下,严重的怀疑是财务收上去了没退给我们),财务室负责人就借故说先要查账,要之后才能办理,打过几次电话询问、催促,她们负责人金总却一直,不给我们确切的查账、解决时间,一直拖延、搪塞我们。————我算了下账,一个人9000左右的费用,几十个人就是将近千万的现金流啊。————这不是摆明了的挪用业主,这不是摆明了的变相抢劫吗?何在啊?————我现在等着拿房产证原件去银行贷款上项目,快过年了,自己项目的员工还等着发工资,如果财务还借故拖延,还不给我办理,也不能为民的话,我想我就只能采取极端的措施了,到时候引发群体事件,同归于尽。
星沙最黑开发商之一,拿着最头疼的开发商。你看看在红网投诉多少次了网友们在红网百姓呼声中搜索就知道了。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希望官老爷们有个好的处理方法,再棘手也没切糕事件纠结吧,现在正是学习党的时刻,相信我们县的是最有作为的,最对能对得起广大纳税人的。楼主你千万可别做傻事,党正带领着人民奔小康呢,看看大家现在多么幸福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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